首页 > 教育 >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4-10-07 16:17:43来源:网络转载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宣化科技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对于有艺术设计、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等专业相应类别统考(联考)的省份,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相应类别的投档规则。考生的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相应批次、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2.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录取和分配专业时,认可各省规定的考生优惠加分等政策,不限制单科成绩。

本文链接:http://www.yunluogu.com/content-20-39946-1.html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