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未遂监视居住时杀害19岁堂妹被判死刑 以送礼为由趁其不备将其杀害!!
男子监视居住时杀害堂妹被判死刑
【男子监视居住时杀害堂妹被判死刑】我们需要审视的是现有的监控制度是否足够完善。该男子在监视居住期间依然能实施如此恶性犯罪,说明我们的监管措施可能存在一定的疏漏。虽然法律规定了监视居住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或继续作案,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确保这些规定得到有效执行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8月16日,山东烟台男子强奸未遂监视居住时杀害19岁堂妹案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陈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某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8639.93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记者获取的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月24日,陈某携带2把刀具以给小雯(化名,陈某堂妹)送礼物为由欺骗小雯进入她家,趁其不备多次捅刺她的咽喉,致其死亡。小雯死亡后,陈某脱去其衣物欲奸淫未果,后用尖刀对小雯尸体进行划割、切割、捅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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