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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撞死小狗后推倒狗主致其死亡 法院:赔偿103856.36元!

发布时间:2024-05-18 21:56:41来源:网络转载

  车主撞死小狗后推倒狗主致其死亡

  【#车主撞死小狗后推倒狗主致其死亡#】小狗作为一条无辜的生命,在这起事件中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据桂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3月4日,唐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时未注意路边的小狗,将小狗撞死。唐某停车查看后,未发现小狗的饲主,前往附近早餐店食用早餐。小狗的饲主吴某玉(60多岁)发现后,要求唐某予以赔偿,唐某拒绝赔偿并意欲驾车驶离。

  在冲突过程中,唐某失手将吴某玉推倒在地,致使吴某玉受伤。经现场围观群众提醒及要求,唐某驾车将吴某玉及其亲属送至社区医院,因医院条件限制,唐某随即将吴某玉及家属送往桂阳县人民医院,在此治疗了7天。出院后,吴某玉于2022年4月18日在家中死亡,于2022年7月5日火化。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鉴定意见书所载吴某玉的死亡事实可排除机械性暴力作用致死。同时,法院审理查明,吴某玉此前因上消化道出血曾多次求诊,医疗机构建议进行介入治疗,患者及家属予以拒绝。

  故综合考虑吴某玉死亡的原因以及唐某行为的参与度,法院酌定由被告唐某承担10%的责任为宜。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法院认定住院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038563.62元,即被告唐某应向原告家属赔偿103856.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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